《世界末日之火》
作者:[美]温德尔·贝里
译者:邓小燕 等
版本:人民文学出版社
2026年6月
自然与人类,真的是两个互不干涉的独立领域吗?
无论是荒野的保护者,还是工业经济的拥趸,这两拨人往往都默认自然与人类是截然对立的。保护主义者有时觉得,必须抵制一切人类活动的介入;而工业派则直言不讳地主张,要把人类的干预推向极致,用他们的话说,就是要“彻底征服自然”。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潜藏着风险,化解风险的良方在于认清一点:那种绝对的割裂仅仅存在于观念中,现实中并不存在。
纯粹的自然环境其实不适合人类长期居住,人类也不愿在此久留。哪怕只是在那样的环境中待上几个小时,身体就会发出信号,提醒我们需要衣物、住所、熟食、亲友相伴,甚至还需要热水澡、音乐和书籍这些基本的生活设施。
反过来看,完全人工化的环境同样无法让人长久安居。人类越是生活在高度人造的空间里,“自然”这个词的分量就越重。可以说,如今我们熟悉的环境保护运动,很大程度上是工业革命催生的产物。那些渴望洁净空气、清澈河流、原始森林以及草原沙漠的人,恰恰是已经失去这些东西的人。
人离不开自然,这是环保主义的第一信条。但人也无法在不改变自然的前提下生活在其中。这一点适用于所有生物,它们依赖自然,同时也重塑着自然。某种意义上,我们所指的“自然”,其实是各种生物与自然力量在复杂的互动中产生的变化总和。因为有啄木鸟的存在,大自然便不同于没有啄木鸟时的模样。这种差异体现在树干上的虫孔和蚂蚁窝,也体现在树下土壤里的细菌群落。这些细微变化的累积,就是世界生成的过程。
我们通常认为野生动物带来的改变是有益的:海狸擅长筑坝蓄水,由此形成的湿地孕育出草地,树木和北美牧草进而改良了土壤。当然,我们也承认有些改变具有破坏性。早前的记录显示,肯塔基州盐碱地周边曾有大片区域被聚集于此的大量有蹄动物严重践踏和侵蚀。穿过丘陵地带的水牛道,因蹄印密集而坑洼不平,即便在水牛消失两个世纪后,这些痕迹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指望人类完全不改变自然是不现实的。与其他动物一样,人类必然要改变自然,否则无法生存。但区别在于,人类有能力也有责任去选择改变的规模和类型。若改变过小,会削弱人性;若改变过大,则会侵蚀自然,进而限制未来的选择空间,最终可能导致自我毁灭。
自然不仅是我们的起源,也是我们的边界和尺度。诗人埃德蒙·斯宾塞在近四百年前曾这样描述:自然是“最伟大的女神”,作为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她既是母亲也是法官。她的管辖范围涵盖了万物间的关系;她对待“所有……的权利一视同仁”,因为她是一位“平等的母亲”,将万物“如兄弟般紧密相连”。在斯宾塞看来,繁殖与秩序的自然法则同正义原则紧密相连。令人稍感意外的是,他将正义也归入自然的范畴。不过,斯宾塞所秉持的是一种“冷漠”的自然正义,这种正义基于万物间的“兄弟情谊”,不仅限于人类。从现代视角看,这已具备深刻的生态立场。
《云中漫步》(1995)剧照。
在自然界中,我们知道野生动物有时会耗尽资源,招致自然的报复,导致种群数量锐减。如果猞猁捕食过多的白靴兔(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它们最终会因超出栖息地承载力而饿死。决定猞猁繁衍程度的,是栖息地的承载极限,而非猞猁的胃口大小。同理,如果人类过度开发土地(这曾是常态,且仍在继续),也会因超出环境承载力而面临饥荒。这就是自然“冷漠”的正义。正如斯宾塞在16世纪所洞察,而今我们必须重新学习的,这种审判是不可上诉的。未来,上帝或许会宽恕人类对自然的亏欠,但在地球上,据我所知,他绝不会推翻自然的判决。
人类与猞猁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人类能理解平衡原则如何在猞猁和白靴兔之间运作,就像理解人类与表土之间的关系一样。我们希望还有另一个区别,即人类拥有依据认知采取行动的意识。我们也知道,稳定的平衡优于跷跷板式的震荡平衡,后者会在两端交替卸载过剩的生物。提出这一点,是为了重申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必然敌对这一问题,并暗示答案或许没那么简单。
然而,在处理这个问题并试图公正对待其复杂性时,我撞上了美国传统中一种简化且反对自然的倾向,这种倾向深深植根于我们的思维和行为习惯中。我们排斥东部的原始森林和西部的原始草原及荒漠,憎恶吃人的野兽、啃食谷物的昆虫、袭击羊群的郊狼和猎杀鸡只的老鹰。在草坪、花园和田地里,我们将某些植物视为杂草予以清除。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种对抗最终反噬自身,它无法解释许多亟待澄清的现象——简言之,它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人与自然的恰当关系并非对立,那又该是什么?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错综复杂,正如前文所述,因为没人想住在“纯粹”的原始森林或草原里;我们不想成为灰熊的腹中餐;作为园丁,抱怨杂草合情合理;在肯塔基,若要改良牧场,很可能就得与点头蓟为敌。但是,无论我们做什么,仍会被那些被砍伐和破坏的原始森林与草原的魅力所吸引;我们转而怀着持续的爱意怀念它们,以及它们残存的遗物。
我们会被灰熊吸引,深知它们及其他大型危险动物仍活在我们的想象中,贯穿整个人类历史。尽管我们锄除了点头蓟,但也认可其美丽,并乐意承认它们应有自己的领地。(实际上,它们并未被彻底驱逐出草场;显然,过度放牧会为点头蓟提供理想的苗床,因此我们不得不将这些野草纳入保护大地免受动物侵害策略的一部分。)哪怕是外观最不起眼的杂草,只要考虑到它们在覆盖裸露地表、培育腐殖质时的忠诚履职,也会赢得我们的喜爱。杂草也在参与恢复土壤肥力。
人与自然领地间的冲突确实存在,且在某种程度上是必要的。但我们已经知晓或重新发现了一些令人不安的现实:这些冲突往往会同时让人与自然付出代价。损害自然即是损害自身,反之亦然,这不仅合乎情理,而且完全可能。
最具启示意义的是,当双方支持者投身于一场绝对冲突时,会发现其中并不存在绝对的不可调和。例如郊狼与绵羊捍卫者之间的斗争,保护郊狼的人容易忽视养羊牧场主也是人,他们对郊狼的厌恶真实存在;而绵羊的捍卫者听起来像是在主张彻底消灭郊狼和环保主义者。这类冲突如同保护鹰与保护鸡的人之间的冲突,通常发生在间接利用自然者与直接利用者之间。我认为,任何一方假定在争吵中获胜即为圆满结局,本身就是一种危险的错误。
现实情况是,人们既需要郊狼,也需要绵羊,需要一个这两种生命共存的世界。在激烈的冲突之外,环保主义者或许也明白,绵羊是将粗糙叶片转化为人类可食用物质的完美装置,羊毛也比合成纤维更生态友好;就像多数牧羊人会意识到野性自然对其价值所在,充满吸引力与乐趣。
《小妇人》(2019)剧照。
当然,郊狼的价值比绵羊更难定义。郊狼皮不太可能替代羊毛,多数人若非万不得已也不想吃它。问题在于我们拥有的东西与自然拥有的东西之间存在本质区别:我们的物品因直接有用而归我们所有。郊狼则是间接有用,它是健康自然的一部分,我们和绵羊都要依靠健康的自然才能生存和健康。此外,绵羊和郊狼在某种程度上互相依存,在一方无法生存的地方,另一方也难以兴旺。
因此,这种冲突与其说是胜利的可能,不如说是妥协的可能——这是家养动物与野生动物之间的一种和平,甚至是一种联盟。我们认为这种联盟不可或缺。如今多数环保主义者也承认,在生态健康的环境中,人类也能繁荣发展,而衡量这种健康的指标正是野生物种的多样性。我们也知道,我们无法想象与自己必需的野性遗存分离,因为那被视为天性的一部分。我们清楚,若无荒野,就没有健康的农业。荒野中需要有蚯蚓、细菌及其他野生生物进行分解、制造腐殖质、储水排水。正如梭罗所言,“在野性中,世界得以保存”,这或许是一个精神真理,但更是事实层面的现实。
另一方面,命题的反面同样成立且更为迫切:只要人类存在,人类文化就应成为野性的保留之所。如果野性要继续存续,我们就必须保护它。这需要公众行动、立法以及在特定地方将荒野制度化。但这些措施可能还不够。我听土地研究所的韦斯·杰克逊说过,如果我们无法保护农场,也就无法保护荒野,我认为这话极是。换言之,如果我们无法保护城市,也就无法保护荒野。这一点不难证明:毁坏表土之上的野性,终将毁坏一切野性,两者的姿态是一致的;或者说,如果人们必须前往指定的公共荒地(public wilderness)才能触摸野性,那么我们的荒野公园也不会比城市更自然。
但我意在探讨更根本的问题。我力求达成这样的结论:自然与人类文化、野性与家庭生活可能并非对立,而是彼此依赖,在对一方的真实体验中,总会显露出对另一方的需求。诸多证据指向这一目标。事实上,古今许多案例证明,人类经济与野性不仅能和睦共存,还能互惠互利。
最近我遇到一个极好的例子,来自加里·奈班在《沙漠闻起来像雨》一书中讲述的两个索诺拉沙漠绿洲的故事。第一个绿洲位于亚利桑那州的阿勒瓦皮亚,正濒临绝境。公园管理处将其划为鸟类保护区,为了维护游客眼中的自然完整性,迁走了在此生活和耕作的帕帕戈印第安人。印第安人离开后,这里的自然环境看似纯净了,但随着灌溉沟渠淤塞,绿洲开始萎缩。正如奈班先生所说:“‘自然’鸟类保护区出现了怪事。栖息地多样性正在丧失,紧随其后的是鸟类消失。老树日渐枯亡……而这些河岸林木对某些鸟类的繁殖至关重要。夏季一年生植物也显著减少……没有犁耕和灌溉造成的土地翻动,鸟类和啮齿动物的天然食物便无法萌芽。”
另一个绿洲叫基托瓦克,位于老墨西哥,那里生机勃勃,因为有帕帕戈人的村庄和持续的耕作。村里最年长的男子名叫路易斯·诺里亚,他是绿洲的守护者,负责清理泉水和沟渠,种植作物和树木。奈班先生说:“路易斯……庇佑着绿洲,因为他的工作让绿地保持健康。”陪同奈班的鸟类学家在这块耕种过的绿洲上发现的鸟类种类,是鸟类保护区的两倍。奈班的帕帕戈朋友雷梅迪奥解释说:“因为这些鸟会到有人的地方去。当人们在某处生活、劳作,播撒种子,灌溉树木,鸟儿便会与他们一起生活。它们喜爱这些地方,这里有丰足的食物,这也是我们同鸟雀结下友谊的时候。”
还有一个例子源于我的亲身经历,它以稍不同的方式提供了启示。1981年7月底,我在一片三角形的山坡牧场上赶马队割草,两侧皆是树林。忽然察觉下方有一对翅膀扑腾,是一只年轻的红尾鹰,它飞起后投入一株核桃树。我继续割草,在转弯处停下马队。那只鹰滑翔至地面,距我不到二十英尺。我从割草机上下来,驻足观看,甚至出声说话,鹰也未显畏惧。我能看清它的每根羽毛、鹰爪、喙、眼睛以及胸前的乳白色绒毛。只有当我离开马队,向它靠近一步时,它才振翅飞离。我割了三四圈草,它一直待在附近,时而栖止枝头,时而警觉站立。有一回,我停下来看它,它显然也正看着我,弯曲身子透过遮挡在我们之间的树叶投来目光。还有一回,我发现它不见了,弯腰自语道:“它就是这样偷看我的。”话音刚落,便见它正盯着我。
它来做什么?捉老鼠吗?见我吓出了一只老鼠?还是仅仅出于好奇?
人当然无法确切说清鹰的动机。我意识到或许只能用这只鹰年少无知来解释这段经历。但即便如此,任何年龄段的鹰也极少允许人如此靠近。我认为可以做出相对稳妥的假设。第一种假设,鹰飞来此处,是因为这里位于小牧场和树木带的交界区,是开放狩猎场与安全树林的结合部。这便是所谓的边缘或边界现象,无论对人还是动物,复杂景观中的边界都具有强大吸引力。人的视线容易被这种边界吸引,渴望乡村中由篱墙、河流或林间小路造就的差异。我们知道这些边界拥有丰富的生物群系,是两种栖息地的接触带。但这里的另一种差异也很重要,即大牧场与小牧场的区别,或用韦斯·杰克逊的说法,是大片田地与小块隙地的差异。我修剪的牧场就是小块隙地——很小,易亲近,完全处于边界区域。
第二种假设是,这只鹰大胆靠近,是因为尽管它认出我是人,但我与马队在一起,而它熟悉这些马,感到能与马亲密融洽地共享这个世界。
换言之,我想说这场邂逅的发生,与我的农场类型、规模、耕作方式及所用装备有关。如果我开着拖拉机在一百英亩玉米地里驰骋,就不会发生这种相遇。
《大河恋》(1992)剧照。
在某些圈子里,我恐怕会面临这样的质疑:一个人是否有必要认真对待这种邂逅?它真有价值吗?尽管我无法提供确凿证据,但我毫不犹豫回答“是的”。这种邂逅关乎另一重边界,即家养与野生的边界,它对我们要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这是户外工作最美妙的回报之一,也是我热衷农事的一大原因。当农耕规模变得庞大到令人瞠目结舌且无力阻挡时,农事生活便索然无味。
但考虑到所有对象,包括鹰、马和我,都是为了我们的利益,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共同利益服务,或许我们就找到了可靠的证据:马队以牧场为生,并通过劳作、牧放和粪便维持牧场;我和马队为鹰布置好狩猎场;鹰则通过控制田鼠数量为我们服务。
人类与自然、驯化与野生的邂逅
当然,在任何精心耕种的土地上,人类与自然、驯化与野生的这些邂逅都在无形中发生。对于人来说,土质健康的荒野或许过于复杂难解,但仍能被适度利用,受益于人类的照料,并能带来巨大回报。互利共生在都市后院、园圃和公园都有实现的可能,在由人类主导的各种地方(如今实际上是所有地方),这种可能兼具自然与文化双重属性。如果人类希望野性成为可能,就必须使其成为可能。如果平衡是支配性原则,稳定的平衡是追求目标,那么对人类而言,达成这一目标需要有意识地选择并用心经营人与自然的同伴关系。
换句话说,只有忠于人性才能忠于自然——既要忠于我们的动物本性,也要忠于让我们避免沦为纯粹动物的文化模式。当人像动物一样行动,就成了对自身和其他动物最危险的物种,因为人与动物还有另一个重大区别:动物常受身体欲望的限制,人则有比身体欲望更贪婪的精神欲望。只有人类会出于观念而挥霍、聚敛、谋杀、劫掠。
维持人与自然之间良好的可能性是复杂艰巨的,恐怕也不能仅靠原始智慧和知识来实现。它需要的知识、技能和克制,其中一些必然源于过去。在仓促的技术进程中,我们用一些无用工具和方法替换了若干有用的。但我们也需要文化指引,明确人是什么,人应基于何种假定行动。比如“存在之链”这一旧观念,它在创世秩序中赋予人类介于动物和天使之间的位置,虽未被合适的新观念取代,如今却被弃置不顾。缺失这一观念,让我们失去了关于人类位置的定位。
缺少这一古老定义,或其他类似定义,我们就不知道该在哪里克制或否定自己。我们不知道怀有多大野心,不知道哪种欲望及其强度才是无害的,也不知道何时何地应当止步。我以前认识一个理发师,他拒绝给光头客人打折,解释说他的技艺不在于剪发,而在于知止自知。我认为,他在以一个真正艺术家、一个真人应有的样子说话。对个体而言,缺乏这种意识是危险的。不知何时停止是一种现代流行病,植根于“工业进步”和“经济增长”理念。这种无知带来的最显著实际后果,是人类企业与自然资源规模比例的严重失衡。
例如,能源工业规模过大,交通行业亦如此。从技术和经济角度看,农业规模太大;但从人口角度看,农业规模却太小。若有充足人力利用土地,却无足够人力管理它,那么被称为肥力的土地野性就会降低,土壤也会随水土流失。
若要人类经济与自然经济相适应,双方都能兴旺,人类经济就得建立在适度规模之上。何为适度何为失度,二者区别可长篇大论。但乡村外放与非外放的声音,或摩托艇与船桨的声音,其隐含的区别足以说明差异。我们可以说,适当的声音是指其他声音也能被听到的声音。适当的人类经济和技术,应允许多样生命的蓬勃发展。
有位朋友来信写道:“适当的规模带来自由和简朴……无疑也会带来长寿和健康。”我认为它也能带来快乐。革新人与自然的关系,把我们的工作回嵌到自然秩序的恰当位置,重塑其适当规模,意味着重新领受自然与家庭生活的乐趣。尽管任务辛苦,但若将其视为残酷之事,或认为工作中必须经常受苦以便去专门娱乐场所享受,那就严重误解了这件事的本质。
《大河恋》(1992)剧照。
一旦我们承认人类适度规模的可能性,就会发现预设和价值观发生了根本变化。我们会意识到对技术“突破”的兴趣不会比对技术的优雅程度更浓厚。面对新工具或新方法,不再追问:它有多快?强大吗?节省劳力吗?而是追问:我们(及孩子)买得起吗?契合实际需求吗?适合我们吗?健康还是丑陋?纵然我们仍会对创新及未来保持兴趣,但也需恢复对以往的关注,意识到保护主义者必须同时保护自然和文化两种遗产。
争辩野性之于人类经济的必要性,并非荒野存在必要性的充分辩护。荒野(即那些我们不作改变,甚至允许我们认为危险的生物生存的地方)的存续是必要的。或许人类理智的健全需要它。无论是否身临那些荒野,我们也要知道它们就在那里。我同样认为,我们不仅需要大片公共荒野,还需要数百万小块私有或半私有的荒野。每块农场都应有一片荒野,荒野可以占据工厂地面和城市角落,在这些地方,自然不受约束,也不是工作场所,人只作为访客前往。我认为,无论我们是否有此用意,这些地方都发挥着神圣森林的作用。我们尊重这些地方,许其自由,不是因为我们对它们的运行了然于胸,而是因为面对它们我们无所用其心。
让人类的领域回归自然领域
我们前往荒野,是为了自我修复,领受丰饶且能疗愈身心的自然经济教导,欣赏我们无法创造的自然物。有时候,我们在惊异中察觉,我们是为了接受谴责并改善自身而前往荒野的。我们走入荒野,是为了返回时能革新认知,并用新知诊断我们的经济和栖息地是否健康。当我们结束造访,从荒野归来,有时会联想到从野性自然到人类社区的一系列变化:从大森林到小树林,到林中双层农业,到果园、牧场、农田、菜圃,到家庭、邻里,到村落,再到城市——如此一来,即便到了城市,我们也不能完全脱离本地自然的影响。
我已有所暗示,我认为本着逃避当前经济的丑恶和风险而遁入荒野,可以说是走入荒野的一个糟糕理由。我们不能让自己觉得进入荒野是为了逃避。首先,这种逃避是虚妄的。其次,即便是环保主义者,如果认为人类经济与自然经济水火不容,我们就助长了足以威胁甚至摧毁两者的彼此敌对观念。但它们并不像非黑即白那般表现出排他性。它们之间能够,也必须要有一致性。
如果过多倾向于驯化状态,我们会发现很容易陷入个体和公共的风险之中。最大的风险是要依附远处的物资和金钱。农民如今深陷困境,因为他们太过依赖企业和银行。他们一直在采用强化这种依附关系的耕作技术和作物种类。无论对农民还是农业来说,这种依附都不安全。对都市消费者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