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冯丽君 何柳颖

针对近期流传的“境外保单收益将被纳入征税范围”一事,香港保监局在8月6日接受界面新闻独家采访时明确表态:“政府和保监局正密切关注内地关于金融产品税务安排的最新动态,并与业界保持紧密沟通。中国居民就境外投资收益依法申报及缴税的规定早已存在,市场无需过度解读或猜测。香港保险市场成熟且产品设计灵活先进,能够提供货币选择、环球资产配置、人生规划及财富传承等专业服务,相信这对内地客户仍具吸引力。”

此前财新曾报道,北京、杭州等地已出现对香港保险收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案例,涉及保险分红和预缴保费利息两类收益,个案适用税率为20%。不过,目前这类征税并不具备普遍性,也尚未形成统一明确的执行标准。

一位香港保险从业人员向界面新闻透露:“目前只有当保单收益部分需要领取出来时才会收税,未来所有资本利得都将纳入征税范围。只要收益留在保单内,是不收税的;只有在退保、到期或提取分红时才涉及税务问题。因为香港保险产品的收益多为预期性质而非保证性质,没有明确确定的收益便无法征税。”

另一位从业人士也对界面新闻表示:“现阶段港险收税仍属个案情况,只要不退保也不领取,就不涉及税收问题。说到底,征税比禁止要好,这是件好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此类所得,包括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均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值得注意的是,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某地方国企税务经理告诉界面新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质上具有投资属性的港险收益一直属于征收范围,只是过去税务管理相对宽松。国内个税遵循属地与属人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境外所得必须交税。”

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居民,需就其境内及境外全部所得纳税。

此外,我国CRS(共同申报准则)于2018年9月正式落地。该准则由OECD制定,旨在通过参与国间互换非居民金融账户信息来打击跨境逃税。部分香港保单也在信息交换之列。

但从界面新闻记者的交流情况来看,目前对港险收益征税仍存在争议,焦点主要在于该收益是否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律师许涛对界面新闻表示:“目前尚无官方文件落地,对保险收益征税不仅缺乏上位法依据,实践中也未见先例。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未将保单分红列入任何应税所得类型,保单持有人并非保险公司股东,因此不适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若直接征税,既无上位法授权,也缺乏财政部、税务总局的联合明文规定,存在程序瑕疵。”

许涛进一步指出,香港保单分红兼具“保证+非保证”属性,这与内地企业所得税语境下的“分红”性质不同。除了常见的香港储蓄分红险外,还有很多IUL(指数型万能寿险)类的寿险保单以及寿险的身故赔偿金。按《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跨境征税更易引发问题。

有曾从事会计事务所及保险业的人士直言:“目前国内这块的征管规定仍然属于空白,税务机关的这些监管行为可能未必足够成熟。”

事实上,近年来内地赴港投保热度持续高涨。

香港保监局公布的2025年临时统计数字显示,2025年香港保险业毛保费总额达到8270亿港元,同比上升29.7%。2024年公布的临时统计数字显示,2024年源自内地访客的新造保单保费为628亿港元,同比增长逾6%,占个人业务总新造保单保费约29%。

若收益部分征收20%个人所得税,香港保险的吸引力或大打折扣。除税收因素外,汇兑损益也是内地人士赴港买保险时需考虑的因素之一。

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告诉界面新闻:“如果以人民币去计价的话,汇率波动会影响到实际收益。简单算一下,如果汇率5年人民币升值5%,那么就相当于收益年化每年要少一个点;当然,汇率是双向波动的,如果人民币贬值5%,那么年化收益就会增加一个点。”

截至8月6日收盘,友邦保险(01299.HK)当日跌近6%,保诚(02378.HK)下跌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