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夜里,“辽宁女子商文娟远嫁湖北后遭家暴”一案有了新动向。
商文娟向潮新闻记者透露,自己已提起上诉。随后,记者从其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处核实到,上诉状、多份新证据及相关书面申请已于当天正式寄往二审法院。距离一审宣判结束,不过短短8天时间。
早在7月28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罗某某因犯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段婚姻持续了15年,商文娟却在这期间遭受了长达13年的家庭暴力。十余年间,她多次报警求助,警方曾出具家暴告诫书并两次对其丈夫实施行政拘留,法院也曾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暴力行为始终未能被有效遏制。直到2024年5月遭遇严重伤害后,商文娟才带着孩子逃离湖北恩施,并以虐待罪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审理历时七个月,最终完成一审定罪。宣判当天,商文娟便直言不满刑期长度,并表示长期家暴留下的尿失禁等后遗症,让她已无法从事体力劳动。
(文章配图-1:商文娟在电梯中被罗某某扇巴掌 受访者供图)
采访当晚,鉴于商文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躯体化症状,记者随即联系了其二审代理律师桑志勇。据他介绍,商文娟于8月1日到律所表达上诉意向,团队在完整查阅全部卷宗后制定了上诉方案,并于8月5日完成了所有材料的提交。材料中包含了商文娟最新的全套体检报告等新证据。
本案属于法律援助性质。在商文娟多次求助下,桑志勇考虑到她的悲惨遭遇,决定无偿提供法律帮助。“希望通过办理这类案件维护受害者权益,助力反家暴法治宣传。”
此次上诉的核心原因,在于认为一审量刑过轻。桑志勇指出,六个月已是有期徒刑的法定最低刑期,这与本案长达13年的持续性家暴、以及造成严重人身损害的全部情节明显不匹配。此外,一审在事实与法律认定上存在多处疏漏。在事实层面,一审法院仅认定了2023至2024年这15个月内的施暴行为,未采信更长的家暴时长;可核实的有效报警记录超过25次,而一审仅采信了6次,大量施暴事实未被查清。
另外,桑志勇认为伤情认定是本次上诉的另一关键点。一审判决仅针对单次殴打作出了轻微伤鉴定,并未评判长期家暴与商文娟现有伤病之间的因果关系。桑志勇强调,商文娟目前的多项损伤远超轻微伤标准:重度持续性尿失禁严重时可达重伤标准;若重度抑郁被认定为器质性精神障碍,也可构成重伤,至少应构成轻伤。他表示,本次上诉已同步提交了司法鉴定申请。
同时,一审在量刑情节的认定上也存在争议。桑志勇称,庭审全程罗某拒不认罪,没有任何道歉悔过行为,不应被认定具有悔罪情节并从轻处罚。与此同时,罗某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无视公安机关多次家暴告诫文书、婚内出轨等多项法定从重情节,一审均未予以考量。
商文娟本人向记者表示,此举是经过慎重考虑后的决定,“但目前躯体化症状发作愈发频繁,需靠药物勉强支撑,语言表达时常卡顿、思维反应变慢。”尽管身心承受巨大痛苦,商文娟仍坚持通过上诉完整固定全部受害事实,既为后续离婚诉讼维权奠定基础,也希望能为同类家暴受害者提供参考。根据商文娟提供的上诉状显示,其中上诉请求为希望“依法对原审被告人罗某某所犯虐待罪从重改判,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桑志勇透露,本次刑事上诉不涉及民事赔偿诉求,后续将单独提起离婚诉讼,同步主张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要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向受害方倾斜。关于二审进度,其预估法院完成立案流程后,约两个月可安排开庭。
潮新闻记者 李沐子 实习生 王伊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