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朋友圈怒喷前老板,法律红线踩没踩?

2026年8月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简称上海浦东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期审结了一起名誉权纠纷案。经过法官和特邀调解员的反复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据上海浦东法院披露,“00后”小刘(化名)离职后,在微信朋友圈发文吐槽前老板老蔡(化名),言辞激烈。她骂老蔡是“四十岁的老登”,身上还带着一股“老人味”,并指控对方企图趁机占便宜、锲而不舍地展示魅力、故意拖欠工资搞心态以及逼迫其离职等。文章结尾,她还附带了一句充满嘲讽的话:“祝你有个安详的晚年吧。”老蔡认为此举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一纸诉状将小刘告上法庭。

老蔡在诉讼中指出,小刘在朋友圈使用的词汇涉及年龄歧视和人格贬损,且捏造了职场骚扰、恶意欠薪等不实信息,导致其社会评价大幅降低,已构成名誉侵权。因此,他要求小刘删除相关动态、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合计5000余元。

小刘则辩称,自己主观上并无诋毁对方的恶意。她强调朋友圈设置了“仅前同事可见”以及“三天可见”,传播范围有限,不应被视为侵权。

承办法官结合证据与双方主张初步研判认为,小刘公开称呼老蔡为“四十岁老登”,配合“老人味”等描述,明显带有年龄贬损色彩,超出了合理表达的界限。至于老蔡提到的“企图占便宜”“故意拖工资”“逼迫离职”等负面指控,小刘并未提供有效证据佐证。尽管小刘限制了朋友圈的可见人群和保存时间,但涉案言论仍在原同事这一特定社交圈内扩散,极易造成老蔡社会评价降低,存在侵害其名誉权的现实风险。

承办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进行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小刘逐渐认识到自身言行确有不当之处。鉴于小刘目前暂无收入、经济压力较大,而老蔡的核心诉求在于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法官与调解员逐步厘清了解决思路,并与双方深入沟通。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小刘在朋友圈发布道歉声明。目前,小刘已全额履行完毕。

浦东法院立案庭法官吴宜卉指出,名誉是社会对自然人品德、声望、信用、才干等方面的综合客观评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判断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名誉权侵权,需综合考量受害人是否有名誉受损事实、行为人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行为与后果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有无过错等因素。

吴宜卉表示,网络热词并非法不责众的挡箭牌,针对性使用可能构成人格侮辱。“老登”虽属网络流行语,常被年轻人用于调侃,但一旦指向现实中的具体个人,并搭配贬低、嘲讽语句,单纯的“玩梗”就可能演变为刻意的人格贬损,面临侵权风险。

此外,朋友圈设置权限或限时展示并不能免除法律责任。社交平台的权限设定无法否定侮辱、诽谤行为本身的违法属性。本案中,小刘误以为分组可见、三天可见属于私密空间。实际上,朋友圈分组仅缩小了传播范围,无法完全隔绝第三方浏览,只要言论被他人看到,便可能对当事人名誉产生负面影响。三天可见仅缩短了内容在线上留存的时间,此前已扩散、留下的负面印象并不会随之消失。

吴宜卉强调,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情绪宣泄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线上发言同样受法律约束,面对职场矛盾或人际纠纷时,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化解,切勿被负面情绪裹挟,否则极易造成“按键伤人”的后果。在使用网络热词或发表观点时,应当把握分寸,坚守文明表达底线,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