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4日讯为深入整治导游乱象及强制消费等旅游顽疾,青岛文旅执法部门强化监管,近期查处多起违法案件。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近日公布2026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处罚典型案例,旨在督促涉旅企业合规经营,切实保障游客权益。

案例一:未按时存入、增存或补足质量保证金,且拒不改正

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质量保证金账户曾一度归零。该公司此前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处以罚款以上处罚后,并未按规定补足资金。在收到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下达的补缴通知及责令整改通知书后,该公司仍拒绝补足质保金且拒不改正。此举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十八条规定。2026年5月18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吊销该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许可证。

案例二:组织出境游至非公布目的地国家或地区

青岛嘉华文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欧洲行程中包含梵蒂冈。该地属于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2025年12月30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社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决定。

案例三: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青岛同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2名游客参加“山水连两国精华6日游”,虽签订境内旅游合同,但行程实际包含越南谅山。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2026年7月27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4360元,责令停业整顿7日,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同时对该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

案例四:未经同意擅自委托其他旅行社接待

凯途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在组织“北京高飞六日游”项目时,未征得旅游者同意,擅自将部分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接待。此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2026年7月1日,青岛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社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

案例五: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悦行天下文旅发展(青岛)有限公司以行程中并不存在的景点作为宣传招徕信息,误导游客报名参团。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2026年6月5日,青岛市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社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3000元。

案例六: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

青岛慧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上开展招徕并组织接待“崂山老友局两日漫享山海烟火”等四起旅游活动。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2026年6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5204.54元,罚款1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3000元。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表示,后续将持续加大巡查与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醒全市旅行社及经营主体以典型案例为戒,严守法律法规,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诚信规范的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