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8月3日电 辽宁鞍山市应急管理局于当日发布海城酸菜坑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认定,该起事件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作业人员因未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未采取防范措施便进入坑内作业,引发中毒窒息;随后的盲目施救致使事故后果扩大。

2025年6月15日,海城市兴海街道大王社区一户农家在清理酸菜坑时,有4人相继晕倒。人员被救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明,事故直接诱因在于赵某吉、王某林和王某志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在未落实任何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入酸菜坑。坑内残存的酸菜废液受扰动,释放出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积聚至致害浓度,导致3人中毒窒息。酸菜坑所有者赵某山发现险情后,未采取正确安全防护措施即盲目施救,进一步加剧了伤亡程度。

报告指出,海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在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履行大坑腌菜监管职责时,存在不严不细问题,责任压实不够,管控措施缺乏力度,防范遏制大坑腌菜行为的联防联控机制尚不完善。兴海街道办事处未能认真履职,对辖区内大坑腌菜的深入排查治理工作重视不足,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整治落实不到位。

基于此,调查报告建议责成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兴海街道办事处向海城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责成海城市委、市政府向鞍山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编辑 刘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