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2026年第三批旅游市场处罚案例。
自“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各级文旅部门不断收紧执法监管网,集中查办了一批违规案件。此举不仅有力捍卫了游客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夯实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基础。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梳理公布:
案例一: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
青岛海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质量保证金账户余额为零。此前,因侵害旅游者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处罚后,该公司未按规定完成补缴。在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下达补缴通知及责令整改通知书后,该社仍未补齐质保金,态度强硬拒不改正。这一行为触犯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十八条之规定。2026年5月18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作出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
青岛嘉华文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组织欧洲游时,行程中包含了梵蒂冈。经查,该目的地属于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此举动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2025年12月30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旅行社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案例三: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青岛同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徕了2名游客参加所谓的“山水连两国精华6日游”,双方签订的是境内旅游合同,但合同行程里却包含越南谅山。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2026年7月27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360元、责令停业整顿7日、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同时对旅行社法定代表人罚款人民币2000元。
案例四: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
凯途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招徕并组织“北京高飞六日游”项目。在未征得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该社擅自将部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接待。此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2026年7月1日,青岛市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五: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悦行天下文旅发展(青岛)有限公司以行程中根本不存在的景点作为宣传招徕信息,误导游客报名参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2026年6月5日,青岛市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六: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青岛慧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线上开展招徕并组织接待“崂山老友局两日漫享山海烟火”等四起旅游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2026年6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204.54元、罚款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加大旅游市场执法监管力度,严查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全面维护岛城旅游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环境。各涉旅企业要以案为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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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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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审核:魏艳丽
●二级审核:董磊
●三级审核:谢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