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3日电(记者 宋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联合工作组于8月3日通报,赛里木湖景区正优化自驾服务费收取方式,由原先的“按人”改为“按车”,该调整自8月20日0时起正式施行。

根据通报内容,此前赛里木湖执行75元/人的自驾服务费标准。为回应社会关切,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并让利于民,在报备价格主管部门后,景区对收费模式及标准进行了调整。新规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基准,对不同车型设定了差异化收费:5座及以下车辆120元/车,6至7座车辆180元/车,8至19座车辆300元/车,20座及以上车辆则需缴纳600元/车。由于票务系统需要时间进行升级适配,新方案定于8月20日0时启动;在此之前的过渡期,即8月4日0时起至新方案实施前,暂按30元/人的标准收取自驾服务费。

另外,通报还公布了景区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一事的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对涉案的7名工作人员分别处以10日至1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每人另罚款1000元。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