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威(蒋立冬 绘)

深耕明清社会经济史多年的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系主任、教授张瑞威,其研究始终紧扣人类最原始的三种欲望:食、财、土。由浙江大学出版社近期推出的《米价:十八世纪中国的市场整合》,正是他学术生涯的起点。

这部著作脱胎于张瑞威的博士论文,英文版早在2008年便由西华盛顿大学出版社问世。研究扎根于浩繁的档案文献,直面十六世纪“资本主义萌芽”这一经典命题,将视线锁定在明清长途贸易的核心大宗商品——稻米身上,系统梳理了漕粮运输、运河物流与市场整合的关系,为十八世纪中国长途米谷贸易勾勒出一幅清晰的图景。此后,他将研究中关于消费欲望与市场发展的关联进一步延伸,出版了《想吃好的:明清中国的稻米种植和消费》(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从消费者视角深化了对明清稻米经济与市场演进的理解。今年初,商务印书馆(香港)又推出了他的新作《皇帝的钱包:明代中国的货币》,聚焦铜钱制度史。乍看之下,这项研究与稻米贸易相距甚远,实则二者在学术脉络上有着内在的逻辑延续。

近期,《上海书评》专访了张瑞威教授,试图通过他以米价为切入点探讨明清经济研究的治学思路,拆解其著作间的学术逻辑,进而解读稻米贸易背后所隐藏的明清商业格局、市场体系及社会经济的深层变迁。

《米价:十八世纪中国的市场整合》,张瑞威著,罗畅、万富荣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26年6月,230页,85.00元

问:《米价》旨在对话十八世纪江南“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为何您选择从米价这一角度切入?

张瑞威:本书试图回应的核心议题是“资本主义萌芽”,部分学者所称的“早期工业化”亦属此列。所谓“资本主义萌芽”,意指中国在特定历史阶段(通常指十六世纪)曾出现过资本主义的雏形。

在围绕十六世纪“资本主义萌芽”的学术争论中,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包括农业与手工业中的雇佣劳动关系、采煤业中普遍的合伙经营与股份制、经营地主阶层的出现,以及宗族制度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制约作用等。长途贸易往往只是被略微提及,仅被视为地方贸易的补充。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吴承明先生在其著作中提出,长途贸易才是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一环。吴先生将讨论重心转移至长途贸易,他认为商品交换存在层级差异,并非所有交换都发生于资本主义时期。例如,地方市场内的交易,资金在小范围内循环,难以积累成足以形成资本的规模。唯有在长途贸易中,如明清时期徽商、晋商的省际贸易那样,才能孕育出真正的资本。

探讨重大经济议题,理应从最关键的商品入手。吴承明指出,至十九世纪中期,粮食、棉花、棉布、生丝、丝织品、茶叶和盐构成了中国长距离贩运及本地贸易的七大支柱。据估算,这七类商品的流通总额高达白银三亿五千万两。其中,粮食流通额达白银一亿三千九百万两,占比近百分之四十,居大宗商品之首。郭松义和安部健夫也强调,在不同品种的粮食贸易中,来自南方的稻米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稻米的长途贸易市场成为本书的主要考察对象。价格作为反映供求关系的风向标,“米价”自然成为了本书的核心议题。

问:《米价》已是二十年前的研究成果,回顾过往,您认为这项研究为学界重新审视明清经济发展水平等问题提供了哪些洞见?

张瑞威:施坚雅在里程碑式的著作《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中指出,明清帝国并未形成一个单一整合的城市市场体系,而是由八个彼此独立的“自然地理宏区”构成。这些区域大致依循流域与河运网络划分,区域内存在层级分明且不同程度整合的城市体系。商品主要在各区域内部循环,跨区域流通相对罕见。各区商品价格变动不同步的现象印证了这一点。基于此,施坚雅主张中国不存在全国性市场,至少在新式机械化交通网络建立、打破区域自给自足格局之前的二十世纪下半叶以前,情况皆是如此。

然而,一批中国与日本学者的研究表明,施坚雅可能严重低估了晚期帝制时期跨区域贸易的规模。他们以稻米贸易为例,指出十八世纪某些时期存在大规模的民间贸易及显著的价格同步性,从而主张明清时期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商品上,至少具备市场整合的可能性。

《米价》可视为一系列围绕“全国市场”问题展开的研究之一。针对十八世纪稻米长途贸易,本研究主要聚焦两条商业路线:大运河沿线与长江流域。通过对大运河沿线官方与民间贸易的考察,我分析了价格相关性是否显示华北与长江流域市场的整合。研究发现,尽管华北南部部分地区确实进口部分来自长江流域的稻米,与该市场存在微弱联系,但由于政府通过漕粮及其他手段对稻米进行大规模补贴,大运河北段的米价被人为压低,且与南方价格毫无关联。至于长江流域这条重要商路,我认为以稻米为例,其贸易规模并不像许多学者估计的那样持续庞大。从长江中游向下游运送的大批稻米,并非如传统观点所言,是因为工业化江南长期缺粮而形成的常态。事实上,长江中游稻米向下游的大规模输出,主要发生在江南原本自给自足却遭遇歉收的年份。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此类运输量呈减少趋势而非增加;其原因既非政府体制崩坏,也非长江中游自身经济发展形成内需市场从而限制出口,而是因为江南稻米产量依然很高,且粳米的质量远优于中游生产的籼米,更符合当地人的口味,足以满足甚至超过本地需求。因此,价格同步性与跨区域市场整合仅零星出现,且多发生于相对的粮食失收时期,而非每年发生。尽管长江下游地区确实存在无可争议的初步工业化现象,我仍总结指出,清中期中国的整体经济发展仅处于“原初阶段”。

此外,我在《米价》中还探讨了十八世纪的价格通货膨胀、清帝国财政以及中央政府对跨区域贸易的政策。在最后一章中,我提出了一个有别于将国家与市场严格二分的观点:我认为十八世纪中国之所以能存在跨区域贸易的自由,恰恰是因为当时三位强势皇帝(康熙、雍正、乾隆)的积极干预,是中央政府的举措保障了长途贸易的顺畅运作。

《皇帝的钱包:明代皇帝的货币》,张瑞威著,朱慧颖译,商务印书馆(香港),2026年1月出版,172页,148.00港元

问:《皇帝的钱包》是您最新一部著作,研究重点转向铜钱的制度史。在《米价》中,您也曾讨论十八世纪的通货膨胀、银钱比价及白银流入等问题。能否谈谈《皇帝的钱包》与稻米贸易研究之间的学术逻辑?

张瑞威:自十六世纪起,江南地区繁荣的丝绸出口贸易带来了来自日本和马尼拉的白银输入,《皇帝的钱包》便讲述了这一过程。这本书并非纯粹的明代货币史,而是以铜钱的铸造和流通为轴心,描绘有明一代政治与商业的变迁。书中涉及的重要议题包括明代从洪武朝的闭关自守转变为永乐朝的招使通商,这一转变刺激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十五世纪开始,中国沿海地区因朝贡贸易而获得迅速的经济增长。这些贡使在前往北京的大运河途中按规定不得下船,但他们会在南京这个世界知名的丝绸织造中心尽可能停留,目的是放下白银定金,订造丝织品,并约定回航时取货。南京有许多牙人专门从事此类外贸生意,协助外商向当地织造工匠下单。每当看到使臣船只靠岸,牙人便会设法为外商奔走,若无人引荐,有些人甚至会上船毛遂自荐。

毫无疑问,到了十八世纪,长江三角洲地区已成为中国国内市场发展的中心。邻近地区为了换取白银、丝绸和其他工业品,将大米和其他当地产品运销至长江三角洲。随着工商业发展,该地区非农业人口激增。伴随这一人口结构变化,十八世纪从长江中游输出到江南的大米贸易持续繁荣,华南西江大米贸易也因广州的发展而呈现类似态势。简而言之,沿海经济的发达刺激了对大米的需求。以往食用杂粮的人口渴望改善饮食,转而食用大米,但因本地大米昂贵,邻省的廉价大米便有了广阔市场。

《想吃好的:明清中国的稻米种植和消费》,张瑞威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年5月出版,204页,49.00元

问:您在《想吃好的》一书中特别讨论了明清社会中不同阶层的消费偏好。对于当时的农民而言,是否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的围绕消费来展开的生产意识或安排?

张瑞威:以往许多关于粮食的研究,多站在科学家角度探讨如何生产能养活更多人口的粮食。《想吃好的》一书有趣之处在于,它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借此解释明清时期跨省稻米贸易兴起的原因。

人类对粮食的要求并非仅仅为了填饱肚子,还追求口感以及由此彰显的社会地位。1958年广州人对番薯的抵抗便是一例。当年广东省面临粮食短缺,为扩大农业生产,省政府提出两项举措:一是通过提早播种、插秧及缩小株行距等方式增加早造收成;二是开垦荒地扩大番薯种植面积——番薯亩产约为稻米的十倍。然而,这些举措遭到了反对。农民从生产经验出发,反对早播、密植;城市居民则在“主粮”观念上抵制番薯。十七世纪晚期,产量高、价格便宜且易饱腹的番薯成为穷人餐桌上的主食,乡下人容易接受,但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城市居民则不然。于是,政府不仅需要想办法科学合理地提高生产力,还需改变城市人对番薯的看法。

所谓主粮,真正含义是餐桌上应有的食物,但它未必是每个家庭都能负担得起的。若将人们对主粮和杂粮的取舍置于中国稻米市场历史上审视,会呈现出怎样的图景?若再深挖一层——在不同稻米品种之间,人们又会如何选择?简单地说,《想吃好的》便是解答这两个问题。

在市场机制下,消费欲望带动生产。在我的研究中,任何时代的农民都是非常理性的生产者。他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市场需求,并在生产环节进行调整,包括改良土壤、引进新品种、饲养耕牛等。因此,自十六世纪起,受沿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带动,长江中游省份(尤其是江西和湖南)、西江上游省份(广西)的农民纷纷投入大量资源种植并向下游输入廉价稻米,明清米粮长程贸易便由此开展。这也是传统中国社会转变的动力所在。

问:您以“江南有耕牛吗”设问,讨论了长江中下游稻米种植方法上的差异——长江中游多用耕牛,下游则普遍使用铁搭。这一讨论与消费欲望、市场发展有何关系?

张瑞威:“江南有耕牛吗?”这一章节旨在探讨两种面向不同市场的稻米生产方式。长江中游出产的籼米,主要面向价廉物美的中档稻米市场。在明清时期,籼米在长江下游的江南地区拥有庞大的消费群体。多数消费者虽不认为籼米比江南生产的粳米可口,但其价格优势明显。用今天的话说,即具有较高的性价比。

庞大的市场需求刺激了长江中游稻田的开发,也带来了对劳动力更高的要求,于是耕牛得以广泛使用。在中国,耕牛的历史源远流长,这使许多人产生错觉,仿佛耕田必须用牛,牛出现在稻田里是理所当然的。事实上,饲养耕牛并不容易,价格昂贵,其中气力较大的水牛更为贵重。此外,牛并非天生就会拉犁,必须在幼年时穿鼻环,经过循序渐进的训练,才能从事农业劳动。

但在尚未发明现代农业机械的明清时期,使用耕牛本身便是提高生产力的先进农业技术。明末农书《天工开物》的作者宋应星是江西人。江西位于长江中游,该省农民正设法提高稻米产量以应对江南市场的需求。《天工开物》详细介绍了养牛与其他农耕技术,其最初读者很可能就是江西及其他长江中游省份的农民。换句话说,明清农业革命的中心不在江南,而在包括江西在内的长江中游一带。

《雍正耕织图》

相对于江西,江南则是另一个世界。这里的稻田多为零碎的小块田地,人力即可应付,无需花费成本饲养耕牛。虽然人力成本较高,但粳米在市场上回报丰厚。《农书》作者王祯生活在元朝,当时已指出江南稻米种植不使用耕牛,而是采用一种四齿或六齿的翻土工具,称为“铁搭”。宋应星也提到,江南农民使用铁搭,虽然生产力不及耕牛,但可以节省养牛成本,整体收益未必减少。

问:您说清代的长程米粮贸易受到了“养民”和“互通有无”两种传统观念的影响。无论是明代的预备仓还是清代的常平仓,都有“养民”之用意,但明清两代在做法上颇有不同。清代常平仓以市场化运作来实现社会性服务,这种选择的原因是什么?

张瑞威:“养民”意指天子有责任使百姓免于饥饿,这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重要理念。在此理念下,当国家某处发生饥荒时,政府不应任由灾民饿死。按理说,为救济灾民,政府应立即运送粮食等物资前往灾区。目标虽崇高,执行起来却不易。在传统王朝体制下,财政收入与支出大体相当,即便略有盈余,也不足以长期进行大规模无偿救济。

明代政府设立了名为“预备仓”的粮仓制度。一旦发生饥荒,地方官员通过这些仓库将政府谷物借给百姓,助其渡过难关。然而,这种做法存在借谷不还的风险。于是,预备仓逐渐转向另一种运作方式,即将政府谷物平粜出售,在救济之余让政府仓储得以持续运作。事实上,在先秦时期,管仲、李悝已主张政府应在谷物价贱时大批购入贮于仓库,待价昂时售出以平抑市价。这样,无论“农”或者“民”都不会因谷物过贱或过昂而受损。这是常平仓的理论基础。虽然明朝预备仓已开始平粜活动,但仅是间歇为之。能够普遍实现这一理论并将平粜活动制度化的是清朝。

清朝以自负盈亏的方法贯彻“养民”理念,保证了官仓的持续运作。然而,这种做法也使“养民”的理想打了折扣试问,一穷二白的灾民哪有能力购买政府减价出售的粮食?他们只能前往所谓的“粥厂”领取免费米粥。但地方政府受财政所限,对粥厂的投入毕竟有限,一旦灾情扩大,这些粥厂往往难以应付庞大的赈济需求。

虽然明清政府在“养民”理念下已尽其所能地开展救济工作,但若以今日标准衡量,明清的赈济措施显然不及格。每逢大规模灾荒,政府设立的粥厂与平粜措施仅能救助少数人,灾区仍常见死伤遍地。真正要缓解灾荒,往往只能寄望于来年收成。

河北蔚州常平仓

问:清政府要在米谷市场上与商人进行价格角力,其中必然有矛盾难为之处。从政府角度来讲,其面临主要困难是什么?清代常平仓的效果如何?

张瑞威:清朝政府的对策是在市场上与商人打价格战。当商人囤积居奇、待价而沽时,政府便向市场倾销廉价粮食。要以此法战胜商人,至少须具备三个条件。数量上,政府要有庞大的米谷储备,否则无法以倾销方式影响米价。光有数量还不够,货品还要有竞争力。买家买米谷,是质量和价格的综合考量,如果米质低劣,即使降低售价也无法吸引买家。再者,这是一项公共事业,地方官员还得尽心办事才行。在这场价格战中,商人以身家相搏,而仓米非私人财物,州县官员若是漫不经心,那政府则必败无疑。

清朝政府积极介入市场活动,毫无疑问地方政府就得付出庞大的资源。诸项费用,如仓贮的建筑和维修费用,以及由看守仓贮至出售仓榖的一切行政费用,对本已陷于经费贫乏的地方衙门来说,必然是一种负担。成效如何呢?雍正年间,官场上针对常平仓运作的批评已经不少。如雍正四年,浙闽总督高其倬便上疏说,福建省的平粜有两大弊病:很多州县的谷仓是空的,官员宁愿贮银而不是贮谷,所以前任官员与继任官员交接的时候,交割的是白银而非谷物——问题是交割出来的白银数量往往不够买回足额的米谷。还有部分州县官吏经营不善,在平粜时定价过低,无法在日后买回同等数额的谷物存仓。

简而言之,清政府对稳定米价有良好的愿望,但却没有,也无力投入充足的资源。清朝的常平仓就成了一个自负盈亏的社会福利项目,地方官员又不能不做。结果,遇到灾荒,官米出售的价格只能略低于市价,因为官员要保证将来可以在市场上购回足量的大米存仓。这样的运作模式,加上仓米质量比较差,普通市民受惠不多,如非必要不大愿意购买官米。更常见的结果则是,知县将仓米通通卖给米商,再由商人转卖到市场上。这是非常讽刺的事情,常平仓设立的目的是打击囤户,而实际却变成与囤户勾结的机构。商人进行倒卖赈米的原因,当然是谋取利润。但与升斗小民不同,他们有能力在平粜时购入大量官米,所以即使每石仓米价格只是略低于市价,其所节省的费用仍然是非常可观的。最后小民仍会在米铺、囤户那里零星买回原本来自政府的仓米,而经此一转手,米价已不便宜。

总结来说,在缺乏大量资源投入的情况下,清政府利用常平仓去干预市场运作算不上很成功。不过也因如此,米粮市场得以顺利发展。

问:常平仓从制度设计上来讲,是鼓励互通有无,而从实际运作来讲,这又涉及地方利益,由此形成了央地张力,这一张力如何影响米价的稳定和粮食的流通?

张瑞威:清朝人已经知道供求关系影响物价,而身处不同位置的人对互通有无的态度不同。对粮食出口省份(如湖南)的督抚来说,他自然不愿意在米粮紧张的时候过度输出粮食,因为这虽对本省农民有利,但影响到了在城镇居住的非农业人口(包括军队)。对粮食进口省份(如江苏)的督抚来说,他一方面要求湖南和江苏之间的粮食自由运输,以满足本省的粮食需求,但又限制江苏的粮食转运到浙江。至于皇帝,他着眼于北京时,即如江苏督抚一样,一方面鼓励粮食输入,另一方面限制粮食流出,这部分是皇帝的私心;但面对全国情况时,天下万民都是皇帝的子民,他就要求互通有无,反对督抚及其下面的地方官员设立关卡限制粮食流通。

《潞河督运图》局部

历史学家普遍认为,清代的经济发展体现了市场力量与国家干预之间的较量。这并非空穴来风。在清初市场增长的汹涌浪潮中,清政府将儒家“养民”的崇高理想付诸行动,不允许商人囤积粮食,并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的仓储体系。政府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售官仓的粮食,希望以此熨平粮价的剧烈波动,以减轻民众的痛苦。但前面讲到,在实际操作层面,常平仓并未令普通民众获益,因此,高王凌在考察了常平仓的管理体制之后,认为清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干预是彻底失败的,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正如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所强调的那样,长途贸易并不是自然而然发生的。如果没有国家的干预,长途贸易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在清代,国家干预是确保粮食长途贸易的有效工具。各省督抚,尤其是长江中游地区的督抚,都希望将粮食尽可能多地留在自己的辖区,他们经常通过遏籴的方式来维持所辖区域的粮价处于较低的水平。然而,只要朝廷对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各项举措强而有力,长江流域粮食的自由流通就能够延续。

问:对于地方遏籴的做法,清朝政府的干预效果如何?

张瑞威:清朝中央政府对粮食跨省流通的政策不太明晰。虽然清朝中央政府倾向于粮食在各省之间自由流通,但各省督抚未必如此考虑。当本地的粮食供应较为充裕时,就不存在利益冲突。但每当由于粮食短缺导致粮价上涨时,地方督抚就会采取行动阻止本地的粮食外运,以保障自己管辖区域内部人口的粮食供应。地方督抚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在其管辖范围内将粮食价格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即使这意味着要人为地设置障碍,以阻止粮食从其所辖省份外流。

来自皇帝的指示是打破各省官员遏籴的最有效的方法。像康熙帝一样,雍正帝也强调粮食自由流通的重要性。1723年,在登基后不久,雍正帝就批评湖广总督杨宗仁为汉口的粮食贸易设置壁垒。然而,每当各省督抚禁止粮食外运之时,朝廷并不会每次都颁布禁止遏籴的诏令。

总的来说,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个皇帝都对地方遏籴行为进行了有效干预。例如乾隆皇帝,在登基之后,他继续遵循其父的做法,每当发生灾荒时,就会命令地方官员要让粮食自由地流通,虽然这样的命令往往难以被地方官贯彻执行。1739年,乾隆皇帝了解到浙江省、江苏省和安徽省的粮食均歉收,于是他向湖南省和湖北省发布上谕,命令这两个出产水稻的省份不要遏籴。1748年,针对舆论批评长江流域多个水稻产区遏籴的行为,户部命令长江流域各省立即消除所有妨碍米谷流通的举措。当浙江省在1751年遭遇粮荒时,乾隆帝“提醒”江苏督抚应该让粮船离开江苏,驶往浙江。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