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发改委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宪平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徐宪平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同时,对其犯罪所得财物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据公开简历介绍,徐宪平为汉族,1954年10月出生,籍贯湖南隆回。他于1973年3月参加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有在职研究生学历及管理学博士学位。

徐宪平的职业生涯起步于基层。早年在湖南省黔阳县大崇公社插队落户成为知青后,他进入长岭炼油厂做工,随后职务逐步晋升。1984年,他出任共青团岳阳市委书记。此后,徐宪平历任岳阳市人事局局长、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湖南省石油公司副总经理等职位。1994年,他升任长沙市副市长,并于1998年担任湖南省计委主任。

2003年,徐宪平迈入副省级干部行列,出任湖南省副省长、党组成员,并在2006年晋升为省委常委。2009年5月至2014年12月期间,他进京任职,担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卸任该职后,他于2016年8月获聘为国务院参事。

在发改委任职期间,徐宪平曾具体组织起草多项重要政策文件,包括“十二五”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以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意见》等。此外,他还出版了《中国资本市场中的风险投资》《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从“十二五”看“十三五”》等著作,并发表过数十篇文章。

2025年3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时年70岁的徐宪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同年11月,官方通报决定给予徐宪平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徐宪平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且对抗组织审查。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和宴请,并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在组织原则方面,他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方面,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装修服务。更严重的是,他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6年1月,徐宪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作的反腐电视专题片中出镜忏悔,案件细节随之披露。

针对“退而不休”、利用“余威”谋取“余利”的问题,徐宪平的表现被专题片列为典型。他坦言:“认为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就没什么顾忌了,把请托办事谋取私利不当一回事。我说了一句话叫,世界真奇妙,退休才知道。这就是放任,完全是放任自己,思想上没有弦了。”

徐宪平进一步反思道:“本质上就是我利用权力给企业办事,企业向我家人和亲属输送利益,典型的权钱交易,事因我而起,人因我而聚,祸因我而种。我是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不是一股道上的车,你在一股道上跑就肯定会撞车翻车,所以我实际还是真正感到很痛悔的。”

2026年3月,徐宪平涉嫌受贿一案被提起公诉。赤峰市中院于5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徐宪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徐宪平作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徐宪平利用担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改委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参事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253万余元。

赤峰市中院认为,徐宪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具备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法庭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