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一则关于“16岁女生在服刑期间因漏罪被判12年”的消息迅速登上热搜,激起广泛讨论。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刑事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出生于2004年的被告陈某,因涉及非法拘禁和抢劫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以罚金。由于陈某此前正因强迫卖淫、抢劫以及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而服刑,法院依法对其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根据判决书内容,2020年7月,当时年仅16岁的陈某因琐事纠集他人,将被害人某甲限制在宾馆内长达四十多个小时。在此期间,陈某等人多次殴打、辱骂被害人,并逼迫其向家人索要钱财,导致被害人轻微伤。法院审理认定,陈某的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与抢劫罪。鉴于陈某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人,且有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但考虑到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且罪行是在服刑期间被发现,故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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