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记者 刘宇阳 实习生 王思奕)6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一则公告。公告指出,近期,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玖瀛资产”)以及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腾创投资”),还有相关责任人,实施了违法违规操作。调查发现,玖瀛资产和腾创投资利用私募基金,向玖瀛资产及关联公司输送利益,还提交了不实信息,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权益,也严重违反了私募基金的法律法规。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玖瀛资产和腾创投资处以5800余万的罚款和没收,对于3名责任人,罚款100余万。同时,对玖瀛资产和腾创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实施5年证券市场的禁入措施,以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中国私募基金协会将依照规定,取消这两家私募机构的管理人登记。如果发现这些违法行为中涉及犯罪的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按照原则,应当移送的全部移送,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在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一项指导意见,名称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明确要求,要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各种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表态,会坚决执行这份文件的要求,明确底线,设立红线,清除行业中的害群之马,会持续增加对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提高违法的成本,净化行业的环境,真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行业的规范发展。








